迄今为止,世界上已有将近150个国家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但由于世界各国的社会制度、经济实力和文化背景等不同,推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时间有先有后和有长有短。因此,各国社会保障制度在政策取向、制度设计、项目多寡、具体标准及实施办法等方面既有共同点,也有差异之处。从社会保障的主要方面进行分析和综合,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大致可以分为救助型、保险型、福利型、国家保障型和自助型等五种模式。
(1)救助型社会保障制度
救助型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通过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的有关规章制度,保证每个社会成员在遇到各种不测事故时,能得到救助而不致于陷入贫困。对于已经处于贫困境遇的人们,则发给社会保障津贴,以维持其基本生活。其特征是:1、政府通过相应的立法,作为实施救助的依据。公民申请和享受社会救助是其依法应享受的权利,不附带屈辱条件,不同于慈善机构的“施善”或“恩赐”,也不同于资本主义初期的济贫和赈济。2、社会救助的费用列入政府的财政支出,其资金来源于国家税收,个人不交纳保险费。3、救助的对象为因失业或天灾人祸而陷入贫困的公民、弃婴、孤儿、残疾人、老年人。4、救助的标准为低水平,以维持生存为限。
这种救助型社会保障制度是工业化开始前后所实行的单项或多项救助制度。按社会保障的标准来衡量,只能说它处于起步阶段,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种初级的、不成熟的、不完备的形式。这种制度目前主要在一些发展较为迟缓的非洲国家实行。
(2)保障型社会保障制度
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是在工业化取得一定成效,经济有雄厚基础的情况下实行的。其目标是国家为公民提供一系列的基本生活保障,使公民的失业、年老、伤残以及由于婚姻关系、生育或死亡而需要特别支出的情况下,得到经济补偿和保障。它起源于德国,随后为西欧、美国、日本所仿效。
这种保障制度具有以下特征:1、政府通过有关社会保障的立法,作为实施的依据。2、这种保险为强制性保险,个人交纳社会保障费,企业主为雇员缴社会保障金,各国政府以不同标准拨款资助。公民只在履行交费义务取得享受权利后,才能依法领取各种社会保障津贴。对公民来说,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3、保障的覆盖面大,几乎包容了社会全体成员。4、保险的项目有多有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人们生、老、病、死、失业、伤残的后顾之忧。5、资金来源多元化,。有利于形成保障基金,增强社会保障的经济后盾。
(3)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
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是在经济比较发达、整个社会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的情况下实行的一种比较全面的保障形式,其目标在于“对于每个公民,由生到死的一切生活及危险,诸如疾病、灾害、老年、生育、死亡以及鳏、寡、孤、独、残疾人都给与安全保障”。这项制度来源于福利国家的福利政策,由英国初创,接着在北欧各国流行。
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特征是:1、社会保障政策是福利国家的一项主要政策,依法实施,并设有多层次的社会保障法院监督执行。2、强调福利的普遍性和人道主义、人权观念,服务对象为社会全体成员。3、个人不交纳或低标准交纳社会保障费,福利开支基本上由企业和政府负担。4、保障项目齐全,一般包括“从摇篮到坟墓”的一切福利保障,标准也比较高。5、保障的目的已不完全是预防贫困和消灭贫困,而在于维持社会成员一定标准的生活质量,加强个人安全感。不仅要满足人员社会保障需求,而且开始注意满足人们的社会福利需求。
(4)国家保障型社会保障制度
国家保障型社会保障制度是传统的社会主义国家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国家保障性质。其宗旨是“最充分地满足无劳动能力者的需要,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并维持其工作能力”。国家把社会保障作为解决劳动的社会经济问题的杠杆之一。原苏联是这一类型的首创与代表。90年代参照这一模式建立劳动保险制度的。
这种国家保障型社会保障制度的特征是:1、国家宪法把社会保障确定为发展中的国家制度,公民所享有的保障权利是由生产资料公有制保证的,是根据国家社会经济政策在整个国家国民经济范围内实行管理取得的。2、社会保障支出全部由政府和企业承担,个人不交纳保障费。其传统观念认为国家已经事先对社会保障费用作预留和扣除。3、工会组织保障事业的决策与管理,一方面劳动者通过人民代表机构对社会保障施加影响,另一方面,工会从基层工会到中央理事会,都参加实施社会保障。4、保障对象为全体公民。宪法规定,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必须积极参加社会生产,对无劳动能力的一切社会成员提供物质保障。保障的经济来源靠全社会的公共资金无偿提供。
(5)自助型社会保障制度
自助型社会保障制度是指以自助为主,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的保障形式。其特征是政府不提供资助,除公共福利与文化设施外,费用由雇主和雇员负担。这种制度主要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实行并在新加坡等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发展过程看,由于各国基本社会制度和国情的差异,社会保障机制和保障水平明显不同,使其对储蓄和消费的影响也不尽相同。各国一般使用社会保障支出与国民收入(或者是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作为各国社会保障支出规模的显示指标。按照这个指标,日本为13.8%、瑞典为49.0%、法国为34.9%、德国为29.7%、英国为24.5%、美国为18.0%(均为1991年数)。
显然,日本的社会保障给付费规模最低,其次是美国,而英、法、德、瑞的给付费规模都比较高。依据社会保障给付费规模以及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不同,我们将主要发达国家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美国、日本为代表的低保障国家;另一类是以英国、瑞典为代表的高保障、高福利国家。
美国与日本:社会保障是”稳定器”
美国、日本社会保障与消费之间的相关性并不明确
同欧洲一些发达国家相比,美国和日本的社会保障程度都不算高,但就其消费水平和储蓄率来讲两国却截然不同。从国际比较看,美国是比较典型的低储蓄率国家,而日本却是典型的具有东方色彩的高储蓄率国家。有关资料显示,美国与日本1970-1994年期间,个人储蓄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日本比美国高15-20个百分点;个人消费占GDP的比重美国比日本高10个百分点左右,比世界平均水平还高约5个百分点。由此可见,美、日虽然同属低社会保障国家,但储蓄率和消费水平却完全不同。
一般认为,美国居民的高消费行为主要是:
(1)美国政府长期以来存在巨额的财政赤字;
(2)消费信贷在美国非常发达;
(3)进入80年代以来,美国股票市场发展迅速,财富效应使得居民消费需求明显上升,储蓄下降。
可见,美国的高消费与社会保障的相关性不大。
日本高储蓄率主要是:
(1)日本人民具有东方民族勤俭储蓄的传统;
(2)日本居民为教育进行储蓄的动机非常强烈;
(3)日本经济持续快速的发展,使居民工资收入增长较快;
(4)社会保障水平较低,不排除防老储蓄动机的存在。由此看来,日本的高储蓄率与社会保障似乎有一定的正相关性但并不明显。
社会保障的实施对经济增长产生的影响
虽然美国、日本的社会保障对储蓄率和消费的影响并不明显,但美、日两国作为世界经济强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对其经济发展确实起到了”稳定器”的作用。
(1)对缓和经济危机、协调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起了积极作用。美、日两国通过采取适度的社会保障措施,部分地抵消了因衰退造成的大量失业而引起的支付能力下降,对保障国民基本收入和一定的消费需求以及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2)社会保障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调节了宏观经济运行,增加了社会有效需求。如美国大部分社会福利开支是以政府转移支付形式进入低收入家庭,在贫困家庭或个人较高边际消费作用下,这些转移支付的90%以上形成了社会购买力,使美国经济不断维持了一种较高的有效需求状态。同时,制度化转移支付与累进制所得税一同构成美国经济生活中的”自动稳定器”,在宏观经济过程中起到了自发调节景气的作用。
(3)政府的社会福利支出在相当程度上弥补了个人、家庭对劳动力培养和训练费用支出的不足,对培养和开发本国人力资本起到了积极作用。
医疗
新加坡的卫生水准不断提高, 主要是因为传染病减少,人民生活水准提高, 卫生服务良好, 卫生检查措施严格所致.政府和私人机构都提供广泛的预防, 医疗, 复原等卫生保健服务, 政府大量津贴其卫生保健服务, 以确保人人都能利用这些服务。
新加坡共有家五间政府医院, 6间重组的政府医院, 10间私人医院, 13间政府综合诊疗所, 10间门诊所, 13间妇孺诊疗所和一千八百多名私人执业医生,永久居民也可以利用政府医院和综合诊疗所所提供的医疗和牙科设备, 收费和公民相同。
综合诊疗所
政府综合诊疗所为国民全家大小提拱全面的卫生服务. 这些诊疗所都是设在主要的建屋发展局镇中心和住宅区里, 对公众人士很方诊疗所的服务包括妇孺保健, 免疫注射, B型肝炎等传染病的检验,老年人身体检查, X光检验和牙科治疗等。
首次求诊的病人必须携带身份证. 十二岁以下的儿童须携带出出生证书,病人在办完登记手续后, 诊疗所职员会发给他一张诊卡和一个排队等候看医生的号码。
综合诊疗所的诊费是成人7元, 六十五岁以上的成人和十八岁以下的学生5元;药费另计, 供一星期服用的药品收费从一元到四元不等;照光和验血也须缴费, 唯收费低廉,诊疗所的开放时间是星期一到期五从早上八点到下午一点, 再从下午二点到下午四点三十分, 星期六则从上午八点到中午十二点三十分。
政府医院
政府医院提拱专科门诊服务,综合诊疗所的医生和私人执业医生都可写介绍信介绍病人去看政府医院的专科医生,病人首次求诊收费40至50元, 覆诊每次20至30元.
院费视病房等级而定, “C”级病房之每天收费元, “A1″级病房每天收费元;此外, 化验, X光检验和其它如手术等服务, 则另外收费.
私人诊所和医院
私人执业医生的诊费一般上从12元起, 视治疗性质而定, 私人专科医生, 如整形外科医生或妇科医生的收费则较高, 从50元起;私人医院和重组的政府医院收费比政府医院来得高, 各医院的收费也不一, 四人病房收费每天从120元起, 单人病房收费每天由335元起。
老人保健计划
为了确保老人能在住屋附近获得医疗照顾, 政府在各个组屋区设立老人保健中心, 目前共有六间中心专为各区老人服务。这些中心的服务包括康复治疗, 定期检查身体以及为家人开办照顾老人课程。收费每天约五元至元之间;永久居民的父母如果是持有长期探亲证并且已在新加坡定居, 也可以参与这些保健计划的活动。
家庭医生
在所有组屋区里都有几间私人诊所, 开放时间由早上9:00时至下午5:00时, 有些诊所在周末由早上9:00 时至中午12:00也有营业;为了使你的家人得到更好的医疗照顾, 最好是找一位在你家附近的诊所医生作为家庭医生。
社会福利
中央公积金
中央公积金在一九五五年设立,为退休和失去工作能力的人士提供财务上和生活上的保障,公积金是一套全面的社会储蓄保障计划,保障人民保健的需求,退休后的生活所需,购屋资助,及教育保险等的支持。
在公积金的条例下,雇主和雇员须共同缴纳,就业淮证和工作淮证持有人则不须缴交公积金, 五十五岁以下的新加坡公民和住满两年以上的永久居民员工, 员工每月供款为20%,雇主须缴交12%;永久居民员工首年供款为3%, 雇主交5%, 翌年雇员交9%,雇主交15%;之后则按照正常的缴交率缴纳公积金;政府已逐渐计划雇主的缴交率回升到20%的原来水平。
公积金户口
公积金户口共分为普通户口、保健储蓄户口和特别户口:
1) 普通户口的存款可用来购买住用产业,如建屋发展局新组屋和私人屋子,此外也可用来购买保险,如家庭保险和家属保险,会员也可以把存款投资在于经批准的股票、债券、单位信托,基金管理和黄金等, 普通户口的存款亦可用于资助子女或本身的大专教育上的学费开资,它亦可用来支付本地六所大专学府所有全日制学位于文凭课程的学费;
2) 保健储蓄户口:保健储蓄户口的存款可用于在会员,配偶、孩子、父母和祖父母的住院费,他们的祖父母必须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此外,公积金会员也可以用这个户口里的存款支付;健保双全保险计划”的保费;这个保险计划是确保会员在患上重病须长期住院或接受治疗时,有能力应付庞大的医药费;
3) 特别户口:特别户口中的存款将保存在户口里,作为退休、养老和应急之需要。
公积金利率
一般情况下,公积金存户的储蓄利率是和市场上的利率相应的,但在公积金的法例保障下,公积金的存户保证可获得至少二点五的存款利率,而较长的储蓄计划,更可额外获得更高的利率。
公积金提款
存户可在年龄达五十五岁后,提取公积金户口内的存款, 但法例规定下,户口内仍须保留一笔最低存款作为年老时的基本保障,除了五十五岁可提取存款外,永久离开新加坡或终身残废及神智不清的情况下亦可提取公积金存款,另一方面, 如果会员在五十五岁后仍继续工作,会员可在每隔三年后提取存款,即在五十八岁,六十一岁或六十四等。
新加坡和中国香港特区的养老公积金制度
新加坡居民的养老保障被纳入以个人积累为基础的中央公积金体系。在个人公积金存款账户中,特别账户存款系退休养老积累。中央公积金面向所有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雇员,雇主本人和自雇者可自愿参加。新加坡政府规定,雇员年满55岁后,个人账户结构由普通账户、医疗储蓄账户和特别账户转变为退休账户和医疗储蓄账户。雇员年满60岁且在个人退休账户须保留一笔法定最低存款(注:关于这笔最低存款的资产形态和数额调整情况,请参阅和春雷主编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国际比较》,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4章表4~7。)的前提下, 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若最低存款未达到规定数额,可选择推迟退休以继续增加公积金账户积累,或用现金填补差额,或由其配偶、子女按照一项最低填补储蓄计划从各自的公积金账户中转拨填补。从退休账户的积累和最低存款填补制度的性质上看,新加坡的退休养老制度强调个人和家庭的责任,也是新加坡政府采取以家庭为中心处理社会问题的政策的具体表现。
在2000年底以前,中国香港特区企业雇员没有统一的退休金制度。虽然政府规定了企业主对退休雇员给付“长期服务金”的强制性责任,但它只是作为一项职业福利而存在,且采取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支付水平因企业不同而各异。只有部分规模较大的企业自行设立公积金或退休金制度,但缴款办法和给付水平各不相同,覆盖范围十分有限。1971年以来,香港政府通过“公共福利金计划”(1993年为“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所取代),为老年群体提供数额有限的高龄福利津贴。此外,政府还在社会公共服务方面为老年人提供优惠,通过减少老年人生活支出的办法间接提供福利保障。从2000年12月起,香港特区政府推行了强制性的养老公积金计划,成为香港历史上第一个基本养老制度。这项计划覆盖了所有雇员和自雇者。个人账户资金来源于雇主和雇员均摊的缴费及资金运营收入,退休者的待遇完全取决于其工作期间的基 金积累及其运营收益水平。